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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無法承運之物品  
 1. 違禁品、易碎、易燃、易腐爛或具有毒性、爆炸性、殺傷性、腐蝕性及放射性之危險品。
 2. 槍炮、彈藥、刀械、十字弓等危險禁運物品。
 3. 打火機、瓦斯罐、噴霧性發膠及密封高壓罐裝容器或鋼瓶。
 4. 香水、指甲油、酒類等液體或流質物品。
 5. 人體食用藥品、藥劑。
 6. 工業或實驗室用化學藥粉、藥劑。
 7. 電信管制物品、軍事裝備。
 8. 妨害風化之圖書、光碟、照片、雕塑品及器具。
 9. 侵害商標、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之物品 , 如光碟、流行飾品、手錶 … 等。
 10. 貨幣、金銀、珠寶、古董、珍貴之金屬或有價証券。
 11. 活的動、植物或種子。
 12. 寄往國家禁制進口或國際公約禁止之物品。
 13. 妨害飛航安全之物品。
 14. 保育類動物制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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